2010年3月24日星期三

河馬三部曲

邂逅。。。
精品店里 走馬看花
河中之馬 尋找伯樂
小小角落 不期而遇
四目相望 回眸連連


鐘情。。。
笨拙個頭 四肢短粗
怪人如我 竟已動情
心蕩神怡 渾然忘我
抱在懷里 替你贖身


相伴。。。
多少夜里 尋找共鳴
心中郁悶 傾述宣泄
靜靜陪伴 安然入睡
細數年數 竟已五年


我還有話說。。。


我常說自己是怪人,因為我總愛怪東西。

女生通常都愛洋娃娃,熊啦狗啦卡通人物,我確偏偏喜歡這只默默無名的河馬。

原因無他,就因為我是怪人。

最常有人指著河馬問我:“那是什么?”。

也有孩童直呼他為“偶偶”,意思就是“狗狗”。

更過分的是,竟有人把他當腳布。

陪了我五個歲月,當初肥肥的河馬真的就這樣一點一滴的被我揸干了^^

為什么說是“揸”呢?

因為我愛一邊想東西一邊撮他的尾巴和耳朵,撮下撮下就見周公了。

所以一撮不可收拾,撮出個瘦河馬。^^

無論如何啦,我是個負責的主人,前年剛給他換了內臟,所以他一度又變回了當初那個胖模樣。
如果你問我現在呢,我會回答你:他現在很苗條咯!^^

一年365天,說真的,他天天陪著我,就算出門他也是我背包的主人。

曾經有人講:“你不能這樣的,以后出國,飛機場不準你上飛機的。”

我說:“怕我帶違禁品?那我把棉花挖出來再帶去啦!”

我真的會這么做,因為沒有河馬,我就會變熊貓。=D

3 条评论:

  1. 三部曲写得真妙! 我果然没看错人!

    说到撮玩偶的尾巴+耳朵,我以前也有这个习惯,但我撮的是枕头边边,这应该可列入个人怪癖之中.. =="

    阿不过话说回来,你真的每次出门都随身携带吗? 看起来好大一只的说...会不会很占包包里的空间噢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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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想說如果能把河馬寫得人性化一點應該是一個很好的嘗試,畢竟他跟了我5年,早就成妖了,不然哪能輕易誘惑我帶他出門玩?

    其實剛寫好的時候,心里怕怕的,畢竟寫得太曖昧了。。。現在高手既然說喜歡,那我就下101跳上跳下的心了=)

    我又要開始說阿嬤了,我們都是阿嬤的孫,所以有一樣的怪癖。不過撮一下撮一下,這種反復性的動作真的會使人心情平靜,容易入眠。

    上次在回來的飛機上,美麗的空姐就阻止了我把包包抱在手上,因為太大了,哈哈哈。。。其實他瘦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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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这个还好,我上次在机上看到一个女生抱着一个大玩偶,真的很大一个,那个才夸张~!
    听说他们这样做, 是为了方便搭客在飞机出事时逃生啦..

    p/s: 我觉得你还可以写得夸张点无所谓,不要限制自己的写作空间,就把这里当作我们抒发心情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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